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政策,包括招生区域划分、招生办法、回户籍地就读的招生录取办法、志愿填报方式以及录取安排等内容。通过阅读,您可以了解到株洲市高中招生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一、招生区域
(一)普通高中执行属地招生原则,全市分为城区、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六个招生区域。
(二)湖南省普通高***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第十八中学、醴陵市第四中学可按审批计划在株洲市域范围内招收部分专业生。
(三)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市直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仅限于在城区范围内招生,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渌口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除在渌口区范围内招生外,可按审批计划面向城区招收部分学生。
二、招生办法
为落实学校办学自***,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设置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种招生类别。
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五个维度均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同时学生的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83%。
城区招生办法如下:
(一)自主招生
1.招生计划。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计划均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8%(且不超过90人),株洲市九方中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8%(且不超过45人)。
2.考试组织。自主招生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3.成绩要求。自主招生录取设定学科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
4.录取办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学校按照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校自主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名单。
(二)指标生招生
1.招生计划。将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2.志愿填报。设置2个指标生志愿。
3.成绩要求。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
4.录取办法。根据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按照指标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学生指标生志愿,确定录取名单。
(三)专业生招生
1.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8%-40%。
2.考试组织。市直普通高中招生美术专业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专业的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3.成绩要求。专业生招生依据专业生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4.录取办法。市直普通高中专业生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四)文化生招生
按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方式录取后,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按文化生招生类别进行录取。
1.志愿填报。设置6个文化生志愿。
2.录取办法。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学生的志愿,确定录取名单。
三、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
(一)所有拟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填报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志愿后,方可参与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录取。
(二)在株洲市范围内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拟参加户籍所在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须回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和考试。
(三)外地回株洲就读的学生(含九年级转入株洲就读的学生),因未参加株洲市2023年的生物学、地理考试,学生生物学、地理两科成绩的认定方式有两种。
四、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必须在“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中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填报时间:2024年6月1日8:00至6月10日18:00。
志愿填报个数。城区考生,可以填报2个指标生志愿、2个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6个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3个职业学校志愿。
五、录取安排
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如下:
(一)自主招生:7月6日,公布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和体艺后备人才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二)指标生招生:7月7日,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三)专业生招生:7月8日,公布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录取名单。
(四)文化生录取:7月10日,公布城区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名单。
(五)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7月14日,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征集志愿。已被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填写征集志愿。7月15日-16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
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南五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